纪检监察通报
第1期
为进一步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2017年元旦节假日期间,省纪委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对部分交通运输厅属单位公车封存情况、值班车辆使用情况等进行了明察暗访。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单位
省公路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局、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贵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省航电开发投资公司。
二、存在问题
(一)未在报备地点停放
1.省公路局:贵A78833车辆;
2.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A7097W车辆;
3.贵州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贵ASS892车辆、贵AA0489车辆、贵A38V33车辆、贵A98760车辆。
(二)车辆信息瞒报未报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ALU571车辆、贵AEK595车辆、贵AK9583车辆、贵AH5790车辆、贵AE1990车辆、贵AAA046车辆、贵AA0977车辆、贵AA0970车辆,上述8辆车未按要求报备封存。
(三)车辆基础信息错误
贵州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贵ATU581车辆、贵ATU517车辆的车牌已转教练车牌,但未在报备信息中更新。
(四)车辆涉嫌公车私用
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营运管理中心:贵A069H6车辆于2016年12月31日涉嫌公车私用。
三、通报要求
一是责令涉事单位查清问题原因,并对其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惩处,按照“一案双查”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
二是追究涉事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不力责任,责令相关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于通报下发10日内向驻厅纪检组作出书面检查。
三是存在问题的单位必须于1月9日前,将处理结果书面报告驻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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